广西灵山县纪委建立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大力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零距离接访制。该县纪委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每周纪委书记、副书记轮流到信访室接访;每年都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由纪委领导亲自带队到各镇各单位开展接访活动,现场办公,实现零距离接访。各镇纪委也建立圩日信访接待制度,镇纪委领导亲自接访,处理或协调处理群众来访。
二是零搁置办访制。该县纪委把所有举报线索集中到信访室统一编号管理,对委局受理的信访件由分管副书记、信访室主任召开信访分析碰头会,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分析、研究,拿出具体办理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限定办结时限,确定责任人,促使每件信访案能尽快办理;对非委局受理的信访案件采取转办和督办相结合的形式促使问题尽快解决,努力做到不使一件群众来信来访搁置,保证了信访案办理畅通快捷。
三是排查息访制。该县在全县389个行政村设立了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站,各配备一名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并建立信访信息每周报告制,要求各村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将本村的纠纷情况每周向镇纪委报告,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告,一般信息逐级汇报,对特别重大的情况可越级上报。同时,建立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信访信息员每月对本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以及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进行排查,对重大活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实行专项排查。各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信息员信访分析会,将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听取、收集的社情民意和信访苗头进行汇总分析,对需向上级反映的问题,经归纳整理后按照程序反映,并提供建议。(广西灵山县纪委 林色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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